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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2015年11月10日  

 

为提高教师英语水平,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及学校组织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加大出国留学效益,提供公派前期准备,在近几年与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外国语学院2016年春季继续开办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学员通过结业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英语项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尚未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的人员;

2、近两年准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

3、其他需要由国家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的人员。

二、培训师资和方式

1、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辅导专家和外国语学院英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培训指定教材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形式与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培训一致;

3、采取半脱产形式,一期培训班需要完成350学时的学习。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161月至20166月。20166月底(暂定)到北京语言大学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培训部统一组织的考试;

2、本期培训班将于寒假开始, 为期13天。拟于123-27日,222日—28日,由北语出国留学培训部英语专家进行辅导;开学后,每周安排16学时左右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我校洪家楼校区内

四、收费标准

按照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规定,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向该培训部交纳培训费,收费标准为7700/人(含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

为保证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积极性,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培训费用由参加人员先行交付,取得合格证书者,学校人事部将给予全额报销其培训费和赴京参加考试的交通费(报销前提:需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

五、报名时间

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表》(只需电子版),并于20151220日前发至zgx0081@sdu.edu.cn,联系人:朱光祥,联系电话:88377500

报名时不收取培训费,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入学选拔考试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教师,入学前需经过英语水平摸底,测试考试形式基本与PETS4相同,可参考北语培训部网站提供的样题。录取分数:总分45(含听力),且听力不低于13;PETS5(总分40以上)及雅思5.5分以上学员,出示成绩单原件后可不参加入学测试。未参加入学测试并不能提供其它英语考试成绩者不能入学。阅卷后北语将录取名单发给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入学测试日期:20161226日(或27日)下午。入学测试地点: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测试人数不足50人不予开班。

七、其他

1根据我校政策,学校在举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期间,不再资助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人员赴济南以外地区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相关费用。

2、为有效使用各类资源,今后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应在合格证有效期(2年)内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

3、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录取人员如外语水平未达到项目要求,需参加由教育厅组织的BFT培训和考试。

4、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5、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及时协调好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热忱欢迎其他高校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

附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人事部

外国语学院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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