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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士生复试安排及方案
2015年04月22日  

2015年晶体所博士生复试安排

一、晶体所复试基本要求:

语:50

业务课160

业务课260

凡是符合我所复试基本要求者,都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1、报到

报到时间:429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晶体所207

1)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等)。每人交纳复试费180元,领取复试表,同时交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盖章的政审表(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专家推荐信两封。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及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同等学力考生请于424日前电话(0531-88366516)告知加试科目,不按规定加试或加试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2、复试

复试时间:429日下午200  

加试时间:430日上午815-1015    1015-1215

复试及加试地点:晶体所107

3、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时间:427日、29日、55日每天800900  

地点:中心校区校医院。

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015年晶体所博士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

二、面试内容:

1、专业外语(口语及翻译),20分。

 2、专业综合(工作与科研成果20分,科研计划20分,研究潜质20分,实践能力20分),共计80分。 

三、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综合80分)

四、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五、加试科目:

1、同等学力加试:(1)晶体学2)材料科学导论

加试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方案下载20154221555184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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