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人才工作奖励办法》及《晶体材料研究所人才工作贡献奖分配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2020年度人才贡献奖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一、为奖励当年度人才获得者的贡献,贡献奖的50%奖励个人。
二、为奖励晶体所全体教职工(包括:晶体所事业编制人员、学校聘任非事业编制人员、晶体所聘任非事业编制人员、晶体所返聘工作人员等)做出的贡献,贡献奖的50%(本年度为30万元)予以平均分配,不计入绩效奖励部分。
三、公示时间:2021.1.29——2021.1.31
四、接访形式:电话,88364317;地点,晶体楼501。
晶体材料研究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