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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理因公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及返校报到手续
2015年10月09日  

 

十二、办理因公出国(出境)审批手续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批

 

间:每周一、三、五上午

 

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须提交材料:

 

出国时间在1个月以内: 需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批盖章的《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及国外邀请函复印件

 

出国时间在1-3个月:经导师及主管院长签字的《在校研究生申请出国审批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及国外邀请函复印件;《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

 

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经导师及主管院长签字的《在校研究生申请出国审批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及国外邀请函(复印件);《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联合培养的还要提供联合培养协议。

 

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出国、出境的函

 

十三、办理出国返校报到手续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

 

办理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须提交材料:

 

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个人护照、国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山东大学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回校报到情况表》(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栏目“表格下载-国际交流”处下载或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填写)。国家及学校资助公派留学人员报到时还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及在外留学期间照片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邮箱pyb@sdu.edu.cn

 

(出国时间在1-3个月者,持个人护照、《山东大学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回校报到情况表》到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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