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通知
2013年上半年毕业生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7日,请毕业生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好答辩工作(可自由组合)。5月30日前将答辩材料及表格交办公室,校学位办规定6月10日为学位申请材料移交时间。为确保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正常进行,请相关人员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
根据《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公示。将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按《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处理成pdf格式,以学号和姓名命名,于5月30日前交办公室(电子版,涉密论文除外)。
2013年5月20日
注:博士毕业生在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时,请参阅《关于2013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提交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规定(2011年下半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有关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图书馆关于涉密学位论文提交方式的通知》、《关于更改博士、硕士论文送交数量和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审核表的通知》
以上通知请到晶体所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中毕业生有关文件中查询
说明:
一、学位论文评阅
答辩前两个月应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1、硕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二人(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应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
2、博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三人(至少有二名校外专家),应具有教
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论文评阅结果必须在答辩前返回才能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结果如答辩前不能返回,可先组织论文答辩,但答辩人需写出书面承诺:若匿名评阅结果不符合学校答辩及申请学位的要求,则此次答辩无效。
二、学位论文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3.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博士生答辩前应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公告,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确认后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如需更换,须由导师写出书面文字报告,学院学位分会批准后,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前请到办公室领表决票。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三、学位审批书内的照片务必加盖学位分委员会公章(研究生秘书处)